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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福山样板】—门楼法庭:倾力为民 绘就门楼好“枫”景

来源:   发布时间: 2023年08月18日

  门楼法庭始建于1982年,是福山法院设立最早、历史最悠久的派出法庭。门楼法庭下辖门楼、张格庄、回里3个镇街,113个自然村,5个社区,辖区总面积约296平方公里,常住人口约13万。现有工作人员20名,其中3名员额法官、3名法官助理、3名书记员、2名人民调解员、2个辅助人员、5名法警和2名保安,年受理案件600余件。门楼法庭充分发挥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形成了“以党绝对领导、以人民为中心、以专业化速裁审判为抓手、以实质解纷为标准”的新时代“枫桥式”化解矛盾纠纷新模式。门楼法庭被评为山东省人民满意的好法庭,荣记山东省高院集体二等功2次。

  坚持红色铸魂  党建引领做强“红色引擎”

  

  一、强化红色引领,夯实治理根基持续强化党建引领作用,深入挖掘辖区内丰富的红色资源,当地2万余名军民手抬肩扛建设门楼水库的精神广为流传。门楼法庭大力弘扬“对党忠诚、艰苦奋斗、顾全大局、无私奉献”的水库精神,将支部建在庭上,积极与基层党组织结队共建,增强基层治理动力,释放基层治理活力,切实将法庭打造成聚民力、解民忧、惠民生的红色枫桥阵地。

  二、优化资源整合,激发治理潜能在人民法庭建设方面,门楼法庭配备3名员额法官+3名法官助理+3名书记员+5名法警,全力保障人民法庭办案力量。审判、执行各方面的积极配合为法庭工作的开展奠定了人员基础,形成了以法官为核心,团队成员各司其责、团结协作的工作状态,吸引和激励青年干警扎根法庭,队伍活力不断释放。

  坚持司法为民  诉源治理满足人民群众多元诉求

  

  一、创新联动机制,深化诉源治理依托“一网管全域”网格化信息平台,共享人员信息,纵横联动门楼法庭辖区内118个基础网格,发挥网格员摸排线索、文书送达和调解纠纷等作用,解决了查人找物这个困扰法院多年的难题,强化了人民法院积极参与指导纠纷化解的能力。诉源治理工作经验被《人民日报》刊登推广,“握手烟和•和谐福山”司法服务品牌取得了切切实实的效果。

  二、盘活基层力量,强化多元解纷主动融入党委政府领导的社会治理机制,推动防控工作向纠纷源头防控延伸,推动创建“无讼村居”35个,辖区诉讼案件呈逐年下降趋势。充分发挥门楼矛调中心作用,法官和调解员定期入驻,全面提供诉前调解、司法确认、速裁案件开庭等司法服务,成功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基层,最大限度实现了“矛盾不上交”。今年以来,法庭共诉前调解各类纠纷80余起,调解成功率达52.3%。

  三、办案好中求快,推进高效审判力量下沉,优化解纷队伍建设。门楼法庭配备1个速裁团队和2名人民调解员,简单纠纷诉前调解,类型纠纷快审速裁,疑难纠纷精审细判。今年以来,调解员诉前调解成功54件,法官速裁结案65件,后端精审43件。科技赋能,拓展司法便民职能。依托智慧法院,实现远程调解、互联网开庭、电子送达等法院“云功能”,努力创造更高水平的数字正义。从实质性化解家事纠纷为出发点,联合村居及妇联组织,加大调解力度,形成化解合力,上半年发出福山法院第一份人身保护令,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及社会效果。

  

  

  拓展职能定位  深化基层治理护航高质量发展

  

  一、法律服务靠前,助力乡村产业振兴护航乡村产业发展。辖区内有烟台市区最大的水源地门楼水库,张格庄镇是全国著名的大樱桃之乡,门楼法庭助力当地特色产业,每年妥善处理休闲农业、红色旅游、民宿经济等新业态纠纷20件,促进了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对辖区内支柱产业、特色产业建立“重点企业保护名单”“一企一策”制度精准对接企业,通过诊断诉讼风险、提供法律援助、定制产业发展法律策略等,提出意见建议20余条,保障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加强环资审判,守护农村生态环境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结合辖区库区、景区、山区特点,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采取“三合一”审判模式,集中审理环境资源类案件,精准护航城市饮用水安全和乡村绿色发展。适用“3+4”审判模式,审理了全区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涉案被告人20名,充分发挥环资案件的社会导向功能,努力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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