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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院召开知识产权宣传周新闻发布会

来源: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25日

423日,山东高院召开知识产权宣传周新闻发布会。会上,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闯通报了《2024年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和《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司法护航科技创新助推新质生产力发展十项措施》的有关情况。省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徐兴军发布了《2024年山东法院知识产权典型案例》,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于志涛、陈庆亮分别回答了记者提问。省法院新闻发言人郑红军主持新闻发布会。

2024年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第一方面:强化履职担当,知识产权审判质效实现新提升。全省法院紧扣“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抓牢提质增效主线,以高质量审判激励保护创新、促进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凸显,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司法能力进一步提升。2024年,全省法院新收各类知识产权案件33726件,同比下降0.74%。其中,新收知识产权民事案件33116件,同比下降1.17%;新收知识产权刑事案件590件,同比增长29.67%;新收知识产权行政案件20件,同比增长25%。2024年,基层法院新收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28098件,占全省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的89.88%,同比增长1.46%;中级法院新收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3164件,占全省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的10.12%,同比下降13.48%。基层法院成为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化解主力军,近九成一审案件在基层依法妥善化解。第二方面:牢记“国之大者”,护航新质生产力发展实现新突破。重点做实四项工作。一是强化科技创新成果保护。加大对关键领域和核心技术创新成果保护,助推重大原创性、颠覆性科技成果持续产出,努力以高水平司法助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省法院审理的“‘防爆种’种子带编织机”实用新型专利侵权案,明确了等同判断中专利技术所要克服技术缺陷的认定标准,体现了法院对专利权的严格保护,有效维护农业机械产业良好生态。青岛知识产权法庭审理的“冶金线材积放式输送线”侵犯商业秘密罪案,发挥刑事制裁的法律威慑力,有力惩戒和预防商业秘密犯罪行为,为高新技术民营企业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二是加强商标权保护。持续加强驰名商标、传统品牌和中华老字号司法保护,切实遏制侵犯地理标志权利行为,服务保障品牌强省建设。省法院审理的“天禾”反向混淆商标侵权案,重申反向混淆商标侵权认定规则,有效保护商标权人合法权益。三是加强著作权及相关权利保护。加大对新兴文化产业保护力度,提升对传统文化、传统知识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水平,促进文化产业健康发展。省法院审理的“玉楼春”电视剧信息网络传播权侵权案,在法律框架内探索网络服务提供者民事责任,细化完善停止侵害的具体判决方式,维护平台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四是加强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积极探索新兴领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规则,加强对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新能源、新材料等创新成果保护,助力培育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青岛知识产权法庭审理的“游戏动画编辑器”著作权侵权案,明确通过游戏编辑器进行二次创作形成的作品类型及权利归属,规范网络游戏市场环境,促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第三方面:做实“三强三优”,服务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主要从三方面做实该项工作。一是加强农业知识产权保护。省法院联合济南、青岛知识产权法庭召开农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通过发布典型案例明确裁判规则,引导涉农主体规范经营。在前期已有5案入选人民法院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基础之上,2024年又有1案入选,入选数量位居全国法院前列。青岛知识产权法庭审理的“齐黄34”大豆植物新品种侵权案,根据在案证据全额支持权利人赔偿诉求,体现了切实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加大损害赔偿力度的司法导向。二是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省法院制定发布《关于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保障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围绕助力打造“齐鲁道地药材”品牌等内容作出具体规定,为山东中医药知识产权审判实践提供明确指引。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陶凯元批示“请推广宣传”,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知识产权审判动态》全文转载。人民法院报头版头条刊发通讯《司法为中医药“把脉开方”》,报道山东法院以特色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保障中医药发展纪实。省法院还与省卫生健康委签署《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框架协议》,共建中医药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三是强化双核驱动战略实施。全面加强济南、青岛知识产权法庭专业能力建设,2024年两法庭新收技术类民事一审案件1145件,审结1185件,审判质效持续提升,服务保障济南青岛两大都市圈高水平建设的司法效能不断增强。第四方面:严格公正司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展现新作为。一是做实严格保护。持续推进惩罚性赔偿制度落地见效,2024年全省法院适用惩罚性赔偿审理案件21件,赔偿数额共计1.6亿元,较2023年同期分别增长34%和235%。省法院专题召开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发布惩罚性赔偿典型案例,进一步强化严格保护司法导向。省法院审理的“稻花香”大米商标侵权案,同时适用惩罚性赔偿与法定赔偿,确定赔偿数额1614.94万元及10万元合理开支,有力打击了恶意攀附知名粮食品牌牟取非法利益的行为,充分体现了山东法院全力服务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作为和担当。二是坚持规范与发展并重。合理把握激励创新与维护公平竞争的关系,依法规制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积极探索新兴领域竞争保护规则。省法院审理的“海尔”家电商业诋毁案,厘清商业诋毁行为与商业测评的边界,为商业网络测评划定合理界限,维护合法有序的网络环境。三是坚持平等保护。依法平等保护中外权利人合法权益,妥善审理涉外知识产权案件,为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优质司法服务保障。济南知识产权法庭审理的“由成型滑轨组成的轨条”发明专利行政裁决案,专利权人系德国公司,法院通过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有效司法监督,妥善处理科技创新领域的涉外纠纷,强化了国际创新企业对山东知识产权保护的信心。第五方面:深化改革创新,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开创新局面。主要围绕四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深化审判机制改革。召开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议,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审判理念变革。完善技术事实查明机制,与省市场监管局、省科技厅等部门强化专家库人才与信息共享。青岛知识产权法庭升级“智能3D证据管理系统”2.0版本,实现720度同步比对功能,进一步提高技术事实查明精准性。二是深化府院联动机制。召开省级层面知识产权府院联动座谈会,与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等四部门达成府院联动具体推进计划和措施。联合省科技厅召开“加强科技创新司法保护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专题座谈会,推动科技进步与司法保护水平同步提升。指导全省知识产权审判条线在产业园、科技园、创业园等处建设“一站一中心一基地”,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与化解提供机制保障。三是创新民事、行政、刑事协同保护机制。联合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召开工作会议,理顺刑事一审案件流转模式与衔接配合。淄博沂源法院创新推出知识产权关联事案复合处理机制,已向市场监管部门移送关联事案33件,向公安机关移送刑事线索22条,协助破获涉案金额达820万元的盗版书籍制售大案。四是强化法治宣传。指导全省法院认真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济南、青岛、烟台、日照、聊城等地法院通过制作宣传片、侵权产品实物展示、案例解读、举行“法庭开放日”等形式,开展法治宣传,不断扩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影响力。第六方面:提升专业能力,审判队伍建设呈现新气象。主要抓实以下工作。一是加强政治素质建设。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牢牢把握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做实“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省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被省委组织部评选为“干事创业好团队”,在“四项创建”示范活动中被评为“齐鲁天平先锋岗”;青岛知识产权法庭被评为“齐鲁天平先锋岗”;淄博中院知识产权审判庭、日照中院民三庭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联合评为“2023年度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全省法院2名知识产权法官荣获“全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绩突出个人”荣誉称号;3名知识产权法官遴选到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二是加强特色品牌培树。立足山东农业大省、中医药强省及海洋强省建设,创新打造“知佑仓实”农业品牌、“鲁知有方”中医药品牌、“知海扬帆”海洋经济品牌等三大知产品牌,构建山东特色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三是加强精品案审判。2024年山东法院精品案审判工作在多个领域取得新成果,8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各类知识产权典型案例、1篇裁判文书入选全国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1场庭审入选全国法院“百场优秀庭审”。四是加强精准化指导。强化制度规范引领,年初制定全省法院工作要点,明确全年重点工作任务;制定年度裁判摘要,统一类案裁判标准。构建动态监督指导机制,定期发布一审态势分析、二审发改分析等对下指导文件,提升对下指导实效性。创新培训指导方式,年中举办全省知识产权审判实务培训班,年底开展分片区集中指导活动,有效提升专业化审判水平。五是加强精细化管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强化“八小时以外”监督,筑牢干警思想防线。坚持从严治党与科学管理并重,完善“两张清单”制度,推动审判质效与队伍素质同步提升。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全省法院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锚定“走在前、挑大梁”,深入落实“1234”工作思路,用足用好“部署-落实-监督-评价”闭环运行机制,做实做细“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持续推进知识产权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为此,全省法院2025年将重点推进以下四方面工作:第一,坚持以保护创新为使命,服务保障新质生产力发展。锚定新质生产力发展需要,不断加大对关键核心技术、重点领域、新兴产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加强对科研人员及创新成果保护和企业原始创新保护,有力支撑和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坚持严格保护,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以严格公正司法激发创新活力。第二,坚持以“三强三优”为抓手,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效能。强化理念引领,树牢“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理念,推动实现“三个效果”的统一。加强司法品牌建设,深入开展“三强三优”专项活动,深化品牌培育,切实提升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实效。加强审判管理,推进实施以“精品案审判、精细化管理、精准化指导”为核心的“三精”工程,全面提升审判质效。第三,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进一步加强济南、青岛知识产权法庭建设,服务保障济南青岛两大都市圈高水平建设。进一步完善技术事实查明机制,推动技术调查官充分高效履职,提升技术类案件审理质量。进一步深化府院联动机制,凝聚知识产权保护合力。进一步推进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协同保护,构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第四,坚持以队伍建设为支撑,全面提升专业化审判水平。做实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推动知识产权审判工作规范高效运行。加强审判态势分析及发改案件评析,整体提升审判质效。加强对多发高发类案、疑难问题以及新类型案件的监督指导,着力提升司法能力。加强人民法院案例库和“法答网”建设,促进统一法律适用和裁判标准。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司法护航科技创新助推新质生产力发展十项措施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加快建设科技强省、纵深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部署要求,进一步提高科技创新司法保护水平,以高质量审判服务保障科技创新、助推发展新质生产力,结合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实际,现制定以下十项措施。
1.加强关键核心技术保护,服务保障科技强省建设。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等“十强产业”司法保护需求,依法审理涉高端芯片等“卡脖子”技术领域知识产权案件,服务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加大对大数据、人工智能、5G等技术领域创新成果的保护力度,服务支撑产业转型升级。深入研究航空航天、生物医药等产业科技成果司法保护问题,探索知识产权保护规则,为新兴产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2.突出新兴领域创新成果保护,促进实体经济与数字经济深度融合。聚焦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加大对云计算、区块链、物联网等数字技术成果的保护,明晰数字主体的权利和行为边界,及时总结提炼涉平台经济、数据权益、云智能等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规则,以数字变革新赛道引领形成经济发展新动能。积极探索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加强前沿法律问题研究,深化对大数据、人工智能、共享经济等新领域新业态的司法保护,促进创新要素自主有序流动、高效配置。依法打击非法获取或利用构成商业秘密的数据资源或数据集合的行为和其他可能损害竞争秩序的数据使用行为。
3.强化重大农业科技成果保护,建设更高水平的“齐鲁粮仓”。强化对保障农业强省建设和粮食安全16条意见的贯彻落实,持续指导条线行特色、创品牌、抓落实,定期发布典型案例,争取更多案例入选全国法院种业典型案例。注重加强对农业生物技术、先进制造技术、精准农业技术等农业科技成果司法保护,严格惩治制造假冒伪劣品种、侵犯植物新品种、种子套牌等涉种业知识产权违法行为,有效保障国家种业和粮食安全。加强特色农业资源保护,依法守护“寿光蔬菜”等优质农产品地理标志,研究完善涉农地理标志保护法律适用规则,推动加强农业科技成果保护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有机融合。秉持从严保护的司法理念,聚焦植物新品种权司法保护中存在的取证难、鉴定难等问题,强化证据保全、调查取证、委托鉴定等手段,积极推进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现代科技在涉农司法领域的深度应用,完善涉农技术事实查明机制。
4.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服务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强化保障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意见的贯彻落实,加强特色中药材种质资源保护,服务保障中医药新质生产力发展。依法审理涉中医药领域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加大中药材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力度,依法从严惩治侵权假冒行为,严厉打击中药材种子套牌侵权、重复侵权等严重侵权行为,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根据中药组合物、提取物、剂型等不同主题专利特点,合理确定中医药专利权保护范围,依法加强中医药专利权保护,推动中药炮制技术传承创新。加强中医药商业秘密保护,依法制裁非法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中医药商业秘密的行为,有效维护国家安全和民族利益。加强对金银花、丹参、西洋参等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基地的实地调研,发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制度作用,严厉打击中医药商标侵权行为,助力打造“齐鲁道地药材”。
5.依法加强科技创新主体司法保护,充分激发全社会创新创造活力。依法加强科技创新主体司法保护,妥善审理科技成果权属认定、权利转让和利益分配等产生的纠纷案件,依法确定科技成果权益归属,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依法审理科技型企业纠纷案件,服务保障企业创新发展计划,培育更多“专精特新”“单项冠军”等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充分激发创新创造活力,持续提升高价值专利拥有量。依法审理涉及竞业限制、商业秘密保护和科研人员离职择业创业纠纷案件,探索职务发明奖励报酬等快速审理机制,依法为科研人员减负松绑,及时维护合法权益,有效保护智力劳动和研发投入,充分保护和激发各类主体创新积极性。慎重审理涉科研项目案件,依法保护高校、科研机构、研发企业及科研人员等各类主体的合法权益。
6.妥善审理技术合同纠纷,促进科技创新成果转移转化运用。依法审理技术研发、成果孵化、产业转化等环节的纠纷案件,合理认定技术成果开发、转让、许可、质押、技术咨询和中介合同效力及违约责任,依法规制各环节的利益分配和责任承担,促进科技成果从样品变成产品、形成产业。妥善审理专利转化运用纠纷案件,完善专利转化激励措施,合理认定高校院所存量专利转让、许可、推广应用等环节形成的利益分配及责任承担,推动更多创新成果转化成现实生产力、新质生产力。
7.加强竞争秩序维护,推动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有效遏制各种仿冒混淆、虚假宣传、商业诋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为形成公平诚信的竞争秩序提供司法规范和引导,服务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依法审理因行使知识产权引发的垄断纠纷,准确认定知识产权正常行使行为与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界限,既依法保障科技创新,又保护市场竞争。依法审理平台经济领域案件,依法严惩平台强制“二选一”、大数据杀熟、低价倾销、刷单炒信、强制搭售等破坏公平竞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促进生产要素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
8.妥善处理科技创新领域的涉外纠纷,促进科技创新国际合作交流。依法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提升涉外知识产权案件审判质效,积极作出更多在国际上具有引领性的司法裁判,用鲜活生动的司法保护案件,讲好中国法治故事,积极培育“创新友好”的国际环境,形成对全球创新要素资源的更强吸引力。加强国际司法交流与合作,用好跨国公司领导人青岛峰会知识产权系列活动等平台,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积极参与知识产权标准制定,推动营造开放、公平、公正、非歧视的国际科技发展环境,积极参与知识产权涉外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用好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坚定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9.进一步加强济南、青岛知识产权法庭建设,优化法治效能。围绕“案件审理专门化、管辖集中化、程序集约化、人员专业化”目标,进一步加强济南、青岛知识产权法庭专业能力建设,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全面提升两法庭技术类知识产权审判质量、效率和效果,增强技术类知识产权审判的引领力,努力把两法庭打造成全国一流、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知识产权审判机构,服务保障济南、青岛两大都市圈高水平建设以及济南市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发挥两法庭集中审理技术类案件的优势,加大对关键核心技术、重点领域以及人工智能、基因技术等未来产业的司法保护力度,探索完善核心技术专利、标准必要专利等保护规则。进一步健全跨区域审理机制,推进在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自贸试验区、上合示范区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重点产业集聚区等设立知识产权巡回审判庭。加强技术类案件专业审判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着重强化专业化审判能力建设,保持专业审判队伍的相对稳定。
10.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提升整体效能。深化知识产权府院联动机制建设,持续打造“知联护新”特色品牌,加大在科技园区、创新型企业聚集区等建设“一站一中心一基地”力度,构建大保护工作格局。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协同配合,统筹用好刑事、民事、行政审判职能,织密扎牢科技创新司法保护网。树牢践行“如我在诉”意识,发挥好行为保全、财产保全、证据保全的制度效能,完善、用好知识产权证据规则,健全完善技术调查、咨询、鉴定和专家陪审“四位一体”的技术事实查明机制,不断提升科技创新成果的司法保护效能。坚持侵权赔偿必须严格法治的价值导向,加大惩罚性赔偿制度适用力度,显著提高侵权代价和违法成本,让“真创新”受到“真保护”,“高质量”受到“严保护”。

答记者问

1.山东法院下一步将如何落实《省法院关于司法护航科技创新助推新质生产力发展十项措施》?省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于志涛:科技兴则民族兴,科技强则国家强。省法院出台《十项措施》,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科技创新系列决策部署的具体体现,是聚焦科技创新领域司法保护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科技创新司法保护水平的有力抓手,更是紧扣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务保障科技强省建设、助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具体举措。下一步,山东法院将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强省及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工作要求,锚定“走在前、挑大梁”,牢固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理念,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激励保护创新、促进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职能作用,为科技创新和科技强省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一是进一步深化审判理念变革。坚持依法严格保护,聚焦科技创新领域司法保护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不断强化惩罚性赔偿制度实施,让“真创新”受到“真保护”,“高质量”受到“严保护”。二是进一步做实“三强三优”。加大对人工智能等重点领域、新一代信息技术等“十强产业”科技成果以及农业、中医药科技成果司法保护,打造山东特色司法保护品牌。三是进一步健全体制机制。加强济南、青岛知识产权法庭专业能力建设,深化知识产权府院联动机制建设,持续打造“知联护新”特色品牌,加大协同保护力度。2.今年发布的山东法院典型知识产权案例有什么特点?省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陈庆亮:本次发布的知识产权典型案例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案件类型全面、覆盖领域广泛。既有商标、著作权、不正当竞争等一般知识产权案件,又有专利、植物新品种、垄断等技术类案件。涉及人工智能、高端装备、中医药等多个重点领域和行业,体现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重要性和全面性。二是突出守护创新,服务大局成效显著。既涉及关键核心技术、重点领域、新兴产业、互联网平台,又涉及农产品、供水服务等基本民生,对提升农业科技化水平、强化民生司法保障、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意义重大,反映出知识产权审判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作用。三是严格保护导向明显,司法保护水平有效提升。如在稻花香商标侵权案件中适用惩罚性赔偿判处1600余万元的高额赔偿,在品种权保护案件中全额支持权利人赔偿诉求,在刑事案件中判处有期徒刑和高额罚金,让权利人受损得以挽回,让侵权者付出更重代价。

来源:山东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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