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合执行局、执行一庭、执行二庭、执行三庭的职能,设立执行局。
主要职责:负责执行由莒县人民法院一审后,又由上级人民法院二审、再审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及调解协议中关于财产的决定;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执行上级法院指定执行和外地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负责执行异议案件;负责执行案件和执行信访案件的统计、报表和登记、转办等工作;负责案件诉前和诉中财产、证据保全工作;负责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工作;办理职责范围内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