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顺通石化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山东德雷克石油技术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
  • 作者: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发布时间:2020年03月30日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0)鲁0191执460

山东德雷克石油技术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的山东顺通石化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山东德雷克石油技术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单位)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0)鲁0191执460号执行通知书。执行通知书载明:责令你(单位)自本通知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山东省济南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鲁0191民终11085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并继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加倍债务利息直至执行完毕。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0二0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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