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2020-644)
  • 作者: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发布时间:2020年04月29日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山东达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屠强与被执行人山东达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因你(单位)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0鲁0191644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和限制消费令。执行通知书载明:责令你(单位)自本通知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济高新劳仲案字(2019)第1706号仲裁裁决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并继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加倍债务利息直至执行完毕。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二0二0二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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