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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还钱 天经地义
来源:   发布时间: 2020年07月14日

   近日,广饶法院大王法庭审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承办法官依法查明案件事实后,从有利于当事人的角度出发,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原告于某某与被告张某某系朋友关系,被告以做生意为由多次向原告借钱,至2012年8月1日,双方经核算,被告共向原告借款565000元。后被告分多次向原告支付欠款及利息共计77500元,剩余欠款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均以没有资金为由拒绝还款,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提起诉讼。

   承办法官了解案情后,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原、被告达成一致意见:被告按照约定时间依次支付原告本金及利息;若被告未按上述约定偿还原告借款本金及利息,则原告有权将已到期的借款本金及利息一并申请强制执行;双方一次性解决纠纷,别无其他瓜葛。至此,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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