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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一波三折找寻被告 峰回路转实质解纷
来源:   发布时间: 2022年05月10日

4月12日,广饶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团队受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该案系由速裁团队因无法向被告有效送达应诉手续,从而流转至民事审判第一团队。该案转至民一团队后,历时13个工作日,以被告家属自愿履行付款义务,原告撤诉而结案。

民一团队受理该案后,负责庭前事务的法官助理在查阅立案材料后发现,本案事实清楚,争议标的仅为2000元,系被告向原告购买卫浴用品后的2000元尾款未付。经过初步研判案情,案件承办团队认为,只要能够联系到被告,该案很有可能会得到妥善化解。于是,团队法官助理未简单机械地按照程序将应诉手续公告送达,而是千方百计找寻被告的联系方式。先是根据原告提供的诉状及送货单上所留的电话联系被告,电话接通后机主称该手机号码使用人已更换,他不是我们要找的受送达人。为了确定接听人陈述的真伪,法官助理与书记员前往联通公司,经查询发现该号码使用人确实已经不是该案被告,该条线索中断。他们接着前往县公安局户籍大厅,被告户籍信息显示其户籍地为吉林省。为了确定被告在广饶是否有常住地址,法官助理与书记员又马不停蹄赶往不动产中心,查询送货地址记载的房屋是否进行了不动产权登记,查询结果显示该房主确实系我们要找的被告,但在上门送达时吃了闭门羹,家中无人。经与小区物业联系,该房屋尚无人常住。送达工作再一次陷入困境。与此同时,法官助理与原告多次沟通让其协助继续打听的被告的联系方式,原告再次向我们提供一手机号码,称该机主应该是被告的朋友。电话接通后此人果然认识被告,遂通过此人又辗转联系到了被告的母亲。法官助理详细向其释明了该案的具体情况,并解释了如果本案依法审理并进入执行程序后将会给她的儿子带来的法律后果。其母了解具体案情后即明确表示,愿意代其儿子履行付款义务。但因家中突发事故资金确实紧张,承诺4月底前一定付款。

4月29日,原告打来电话称已经收到货款,并对法院工作人员高度负责,不辞劳苦,实实在在为当事人解决纠纷的工作态度和敬业精神点赞。被告母亲也一再对法院工作人员敬业负责的工作态度表示感谢。该案的妥善处理,成为广饶法院深入推进审级职能定位改革,实质化解纠纷的又一生动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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