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饶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20年)
――2021年2月5日在广饶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广饶县人民法院院长 杨宪银
|
||
来源: 发布时间: 2021年02月25日 | ||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0年,县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县委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上级法院有力监督指导,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整体建设实现了新发展。全年,新收案件10787件、结案(含旧存)10850件、标的额87.92亿元,为全县经济社会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全力服务疫情防控,保障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积极参加联防联控。把服务保障疫情防控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决策部署,制定《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方案》,先后组织32名干警深入全县重要路段、集中隔离观察点和相关镇(街道)社区参与登记排查,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创新诉讼服务模式。畅通网上诉讼服务,对部分受疫情影响无法参与诉讼的当事人,指导其通过山东法院电子诉讼服务平台、山东微法院及12368热线等网络平台远程处理纠纷,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时空诉讼服务。网上立案10178件、网上送达33354次、互联网开庭263次、网上结案146件。 加强司法服务保障。制定实施《关于应对疫情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十条意见》,加强府院配合,坚持快立、快审、快执涉企案件,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共受理涉企案件771件,审结764件。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疫情防控犯罪行为,高效审结孟凡畅利用疫情贩卖口罩诈骗案,判处犯罪分子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6万元。积极探索“云执行”模式,借助移动执行平台,全面查控被执行人财产,先后发起网络财产查控7538次、冻结扣划资金968.97万元,努力做到不因疫情而影响当事人胜诉权益及时实现。 二、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推进平安广饶、法治广饶建设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县委政法委领导下,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协作配合,坚持提前介入,积极开展案件会商研判,实现侦、诉、审、执有机衔接。依法公开审理聂士朋等19人、李树田等10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和齐华亮等14人恶势力犯罪团伙案,对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首要分子和骨干成员予以严惩,分别判处主犯聂士朋有期徒刑二十年、李树田有期徒刑十八年、齐华亮有期徒刑十二年,有力震慑黑恶势力犯罪,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积极参与“六清”专项行动,坚持“打财断血”、“黑财清底”相结合,判处罚金307.1万元,追缴没收违法所得560.43万元,返还被害人财产1048.13万元,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犯罪的经济基础。针对涉黑恶案件反映出的基层社会治理问题,向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司法建议78件,帮助堵塞管理漏洞,提高社会治理效能。 着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始终保持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审结刑事案件406件,判处罪犯527人,其中五年以上重刑38人,进一步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依法打击新型网络诈骗犯罪,会同公安、检察机关建立联合办案机制,审结崔金伟等12人诈骗案,分别判处犯罪分子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不等刑罚,并处罚金12万元。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探索建立环境资源案件刑事、行政、民事“三合一”审理机制,审结曹立柱等6人污染环境案,分别判处犯罪分子有期徒刑十五年不等刑罚,并处罚金109万元。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司法保护力度,审结苏国营等4人销售伪劣产品案,分别判处犯罪分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不等刑罚,并处罚金48万元。严厉打击贪污贿赂犯罪行为,审结宫祥勋受贿案,判处犯罪分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扎实开展禁毒人民战争,审结涉毒品犯罪案3件5人,坚决遏制毒品犯罪发展蔓延势头,保护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自愿认罪认罚且真诚悔罪的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理,认罪认罚适用率75.70%,努力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 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共审结各类行政案件56件,审查非诉执行行政案件9件。积极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出庭应诉率100%,有效促进了行政争议妥善化解。密切与行政机关的沟通交流,通过联席会议、庭审观摩、司法建议等方式,助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扎实开展行政案件审前和解工作,加强与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11件,1案入选全省行政争议审前和解十大典型案例,工作做法得到上级法院领导的批示肯定。 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开展“七五”普法宣传活动,组织集中普法宣传21次,深入企业、社区、学校、机关作法治报告19场。制定《创新社会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紧紧围绕基层社会治理、矛盾纠纷化解、社会治安防控“三项重点”工作,扎实推进社会治理网格化服务体系建设。扎实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代表委员、人民陪审员、基层群众、在校师生等160余人,通过庭审观摩、座谈交流、参观学习等形式,零距离接受法治教育,更好地理解支持法院工作。强化涉诉信访案件化解,制定实施《涉诉信访听证处理暂行办法》,认真做好释法明理,促进当事人息诉罢访。 三、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落实《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严格执行立案登记制,优化升级诉讼服务中心功能,坚持诉前调解、司法确认“一体化”运行,纠纷化解“一站式”完成,努力让群众“一次办成”。全面实行网上立案,设置网上自助立案、跨域立案平台,安排专人进行网上立案辅导,真正让数据多跑路、当事人少跑腿,切实减轻群众诉累。开通涉企诉讼绿色通道,建立法官“一对一”联系企业制度,倾心指导企业复工复产,及时解决涉法涉诉问题,努力将“六稳”“六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树立谦抑、审慎的司法理念,对涉企矛盾纠纷,严格区分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公司财产与个人财产、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依法保护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让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对涉执企业慎重采取强制措施,积极适用执行和解程序,帮助企业摆脱困境,实现当事人共赢。 加强破产审判工作。在全市基层法院率先成立破产审判团队,与县政府联合印发《关于构建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破产风险防控、专业化审理等机制,实施多元共治,提高破产审判工作水平。全年,共受理破产案件43件,审结31件。建立“僵尸企业”出清快速通道,集中受理山东圣源棉业有限公司、山东中创钢构集团有限公司等破产清算案,推动土地、厂房、设备等闲置资源再利用,促进破产资产发挥最大效益。稳妥推进信义集团、盛泰集团实质合并破产重整案,结合企业实际,统筹采取破产管理人监管债务人自营和意向投资人租赁经营模式,确保重整企业在破产程序中正常生产经营,实现产能不减、市场不丢、队伍不散,促进破产财产保值增值。充分发挥破产审判“公平清偿”、“依法减债”、“破圈解链”的功能优势,通过审结大王金泰集团实质合并破产重整等案件,化解不良资产103.32亿元,盘活存量资产15.87亿元,斩断担保链27亿元,释放闲置土地资源1400余亩,对推动经济转型升级、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发挥了积极作用。 积极维护金融安全。依法严惩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审结破坏金融秩序犯罪9案,追究刑事责任20人。其中,刘美兰等3人集资诈骗案,涉案被害人近600名、金额6000余万元,犯罪分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不等刑罚,并处罚金62万元。加强金融审判,妥善审理金融借款、保险、证券、融资租赁等案件738件,规范民间融资行为,保护投资者、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金融市场健康发展。制定《2020年金融动能转换工作方案》,通过加强企业债务风险监测预警、指导企业做好风险防控、协调银行对担保不良贷款进行处置等措施,着力防范化解企业债务风险,保护县域金融安全。 四、坚持司法为民,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加强民生权益保障。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妥善审结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民事案件1942件,通过公正审理、依法执行,努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加强涉农案件审理工作,审结农村土地承包等案件49件,全力为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健全完善民生权益保障制度,公正高效审结教育医疗、劳动就业、侵权赔偿等案件614件,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持续深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妥善化解赡养、抚养、继承等家事纠纷611件,弘扬传统美德,助推家风建设。深化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一体化改革,完善道交纠纷网上调解平台,引导当事人进行网上赔付试算、网上保全、网上鉴定、网上调解。审结道交事故责任纠纷423件,平均用时35天。加强司法救助工作,司法救助55人154.5万元,切实帮助当事人解决生活困难。 纵深推进解决执行难。持续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围绕“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全面推进执行工作。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4273件,执结(含旧存)4394件,执行到位金额43.84亿元。坚持“凌晨集中执行”行动常态化,依法对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法律强制措施,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先后组织凌晨集中执行行动45次,实施搜查10次、拘传80人、拘留6人、扣押车辆10辆,执行到位金额735.5万元。积极构建联合信用惩戒体系,加强与组织、发改、金融等部门协作,先后对2000余名干部群众在入党、选举、担任公职等方面进行信用筛查,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572例,限制高消费3081人,发布执行悬赏公告3期4人。针对涉民生、金融、拖欠民营企业账款等案件,集中开展专项执行行动,执结涉民生案件267件,到位金额1373万元;执结涉金融案件690件,到位金额1.78亿元;执结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案件121件,到位金额9607.68万元。加强网络司法拍卖工作,网拍执行标的物136件,成交64件、金额2.54亿元,溢价率20.79%,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及时有效实现。 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完善矛盾纠纷源头防治、排查预警、多元化解等制度,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与县总工会、妇联、司法局、网格化管理中心联合发文,加强诉前调解和工作联动,提高纠纷化解实效。在县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设立巡回法庭,安排专人负责法律咨询及纠纷调处工作。在镇(街道)设立8处法官工作站,在社区设立81个法官联络点,积极为辖区调解员、网格员提供法律咨询和业务指导,帮助提高纠纷解决能力。加强驻院人民调解工作,对调解成功的及时出具调解书,并根据当事人申请予以司法确认,对调解不成的及时立案并进行裁判。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全年,诉前分流案件2294件、调解成功1288件,民事速裁团队结案2322件、平均办案周期11.84天、15天内结案率83.63%。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新模式获评全省法院2020年度司法改革十大典型案例,民事速裁第一团队暨李美芹法官工作室经验做法被市法院写入2021年工作报告。 五、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 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开展“两个坚持”专题教育,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大力实施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程,规范“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党员干警的先进性纯洁性。加强党建工作创新,坚持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深入开展“六六三”党建点评、“六比八争两创”和执法办案竞赛、办案会战等活动,不断提高法官创先争优热情。严格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理论武装和阵地建设,定期分析研判,强化监督检查,防范负面舆情发生。牢固树立“一切在于实干”的理念,围绕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健全完善服务保障措施,全力抓好各项工作推进落实。坚持“实在实干实绩”的用人导向,健全完善“周记实、月小结、季考评”制度,强化考评结果运用,大力营造真抓实干、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加强驻村“第一书记”党建帮扶工作,助力美丽乡村建设。 不断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坚持以提升审判执行质效为目标,以增强司法能力为重点,健全完善与人员分类管理相适应的教育培训体系。先后组织专题辅导29场,培训干警560余人。将业务学习与案例评析、调查研究结合起来,通过研讨式学习、论坛式交流,不断提高法官的业务技能。先后有5篇理论文章在上级组织的研讨征文中获奖、13篇调研文章被上级法院刊用。扎实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强化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司法警察等分类考评,组织业务技能考核27次,裁判文书评查12次,促进干警业务素质全面提升。加强《民法典》学习培训,教育引导法官深刻领会、准确把握核心要义,全面提高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 驰而不息改进作风。深入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教育整治及“担当作为、狠抓落实暨作风建设巩固年”活动,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教育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努力维护人民法院和法官良好形象。积极开展“转理念、转模式、转作风”活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健全完善党组书记、班子成员、机关党委、党支部书记“四责协同”机制,逐级压实责任,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扎实开展明察暗访、大谈心、大检查活动,畅通信访举报渠道,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先后编发专项督查通报33期,整改问题72项。积极配合县委巡察工作,认真落实反馈意见,强化问题整改,推动各项工作科学发展。 六、自觉接受监督,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 认真落实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和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逐项制定措施,加强跟踪督办,确保意见建议高标准落实。扎实做好代表委员联络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旁听庭审、见证执行30余人次,争取更多的指导和支持。自觉接受纪委监督,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推进纪律作风持续改进。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布投诉信箱和监督电话,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受理、认真解答、逐项反馈。加强与新闻媒体的互动,扎实开展庭审直播、新闻发布等工作,主动接受社会舆论监督。 各位代表,2020年,县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和上级法院决策部署,盯紧抓实重点工作任务,攻坚克难、改革创新,各项工作实现了新发展、取得了新业绩。一年来,省市县领导先后30余次到法院视察调研,院机关党委被纳入“全市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大王法庭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并被命名为“全市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18名干警受到上级表彰奖励。成绩的取得,是县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监督支持的结果,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法院,向长期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司法理念和服务举措与新时代要求相比还有差距,应对风险挑战、服务高质量发展、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等方面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二是收案数量居高不下,“案多人少”矛盾突出,办案任务依然艰巨繁重,审判执行质效还需进一步提升;三是纪律作风建设存在薄弱环节,个别干警宗旨意识不牢,有的案件没能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开局之年,做好全年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新的一年,县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系列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县委决策部署和本次大会决议,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持续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进一步转理念、转模式、转作风,努力为实现“十四五”时期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是着力服务保障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安全。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司法保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妥善化解因疫情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认真贯彻落实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十五项重点工作”、“九大改革攻坚”等重点任务,完善服务保障措施,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认真落实创新社会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健全完善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加强非诉讼解纷机制建设,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 二是着力服务保障民生权益。认真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优化诉讼服务流程,妥善审理涉民生案件,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妥善审理各类涉农案件,积极化解农村土地承包、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等纠纷,努力为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加强涉民生案件执行工作,坚持因案施策、精准发力,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及时实现。 三是着力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加快“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加快推动形成“简案速裁、普案快办、繁案精审”的新型办案模式。加强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应用,强化审判监督管理,进一步提升审判执行质效。 四是着力加强法院队伍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县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认真谋划推进“十四五”服务保障工作,确保全会精神落实落地。扎实推进司法能力建设,全面贯彻实施《民法典》,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纪律作风教育整顿,全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法院队伍。 各位代表,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征程呼唤新作为。2021年,县法院决心在县委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指导下,依法履行审判职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扎实工作、砥砺前行,奋力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努力为实现全县“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建设生态宜居美丽幸福的现代化新广饶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
||
|
||
【关闭】 | ||
|
||
|
||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迎宾路以南民安路以东 电话:0546-6441476
未经书面允许不得转载信息内容、建立镜像
版权所有: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ICP备案号:鲁ICP备1303239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