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司法能动 助力“三资”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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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4年03月08日 | ||
近日,广饶法院环资团队成功调解了4起广饶县某村委会与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纠纷案件,帮助某村委会收回土地承包费18万余元,为农村集体“三资”侵占挪用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提供了司法保障。 某村委会诉称,该村徐某、李某、杜某等四人,自2007年起便流转经营村委会土地至今,但徐某等人均未按照土地承包合同的约定缴纳承包费,现要求解除村委会与上述四人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上述四人向村委会返还土地并支付欠付的承包费。徐某等四人认为,某村委会多年来滥用职权,将品质不好的土地流转给其使用,并长期扣留其应当取得的农业补贴,故拖欠村委会土地承包费至今。 承办法官了解到,某村委会将其多宗土地流转于本村村民从事果树种植,因历史及自然等原因,形成了各宗土地之间取水距离与难易程度不同的客观事实,从而导致在不同地块上种植果树所投入的人力、物力成本和最终收成略有差异,但多数村民能够接受既成事实。涉案的徐某等四人,因多次要求村委会进行调地未果而拒交承包费,村委会便扣留四人农业补贴多年。承办法官向双方当事人释明,徐某等四人与某村委会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并实际使用了涉案土地,理应按照合同约定缴纳承包费;同时四被告未按时缴纳承包费亦不能成为村委会擅自扣留国家向农民发放的农业补贴的理由;双方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也不宜随意解除,进而加剧村委会与村民之间的对立情绪。 最终,徐某等四人均同意在一周内将欠付承包费共计18万余元支付完毕,村委会亦同意在一个月内将扣留的农业补贴予以发放,并继续履行涉案土地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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