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鲁0502破1号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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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0年11月12日 | ||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鲁0502破1号之一 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8)鲁05破申3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债务人东营市安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审理本案。2019年1月31日,本院指定山东领先律师事务所为东营市安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根据《东营河及北二路环境综治房屋及地面附着物补偿初步估价结果》中关于东营市安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的评估数额21341108元,以及截止2019年4月8日管理人审核认定的债权数额,本院认定东营市安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已经明显资不抵债,且无其他资产,亦不具备重整的可能性,符合宣告破产的条件。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百零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宣告东营市安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破产。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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